9
殖民地制度;但是我們看到的是港英時期的政治運作,諸如成
員皆是委任的行政局、立法局內的功能組別、對社會菁英的行
政吸納等措施,皆得以保留。有意見說,香港在1 9 9 7年後,
除了不受外族統治,由北京替代了倫敦,殖民主義實質內容繼
續,所以去殖民化難以進行。這樣的批評並不算公允,公平地
說,以上的措施一定程度上因應了本港的歷史與現實,部份屬
過渡性質;而向商界的傾斜,則是對資本主義重視多過出於保
留殖民制度的考慮。
香港是否仍保留殖民主義實質內容的關鍵,應是中國政
府「港人治港」與「高度自治」的方針與承諾有否真正落實。
兩者應該是香港回歸中國後與香港在英國管治下最實質性的區
別。在港英時期,主要決策,包括有關內政的,都是英國人在
做,謀的主要是英國與西方的利益;香港的中國人官員,哪怕
是高級的,只是扮演執行的角色。回歸後,特首與所有主要官
員都是中國籍香港居民出任;《基本法》規定行政長官與立法
會最終由普選產生。
現時香港社會正陷入如何落實基本法承諾的普選的爭拗
中。爭拗的焦點是下一屆的行政長官是否由真普選選出。泛民
主派及不少民眾認為真普選選出來的行政長官才有足夠的認受
性,才能反映港人的意願,才是真正的「港人治港」,也才能
保證「高度自治」。中央則認為對香港行政長官的任命是實質
性的,人選一定要在照顧香港利益的同時,也要照顧國家利
益,所以一定要「愛國愛港」。因為要照顧香港整體利益,中
央認為特區的管治要有各方力量「平衡參與」,所以特首候選
人要經過《基本法》所規定的、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
會提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