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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而變得愈來愈薄弱。相反,中央駐港官員按《基本法》原則
與新形勢的理解(盡職)愈來愈積極介入香港管治,引出的衝
突矛盾更多。《基本法》第23條、國民教育等議題的張力愈來
愈大。京人委任港人治港要從殖民地時期總結經驗,參考回歸
前倫敦與香港關係,香港政府要避免京港關係的技術性圓滑不
如倫敦與香港的關係。
有些港人認為香港特區政府的行事受中聯辦控制(所謂
「西環治港」的指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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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。無論這個指控是否符合現實,關鍵
在於這個觀感已經形成,然後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也隨之而來。
回顧香港回歸之後,我們看不到明顯案例顯示香港特區政府有
主動地嘗試維護港人所理解的「港人治港」的原則,但在京港
明顯有衝突時政府多次主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解釋《基本
法》條文。這可以看成是特區政府想主動爭取一些有利於香港
的法律解釋的善意。
中央政府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在經濟、體育等事項可以處理
對外關係,可是香港政府沒有善用一國兩制之下賦予的權利。
對於此現象,專門研究對外事務的學者沈旭暉就如此評論:
29. 程翔:〈震盪在前,請大家坐穩一點〉,《信報》,2012年5月17日
「可惜回歸以來,香港未有充分發揮次主權優勢,經
常因政治正確或其他原因投鼠忌器。像新加坡以經濟體身
份簽署了大量自由貿易協定,香港才剛與新西蘭簽定第二
個協定(CEPA為首個),這已是多年破冰成果。涉外危
機出現時,政府明顯沒有次主權的既定方案,僅靠應變。